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01002号
王凤玉,产权证号:2023-0006314,栋号:水岸人家一期4#2-029-133-4-3-2,建筑面积124.88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