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礼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902003

时间:2025-09-03 09:47: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02003号

  张永礼,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1)字第20-10-107号,用地面积3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02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