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04002号
徐辉,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字(1996)第02-01-(450)号,合法面积2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9.12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