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福文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904004

时间:2025-09-04 09:52: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04004号

  金福文,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字(1991)第22号,合法面积2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93.16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04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