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05001号
杨庆才,土地使用权证号:007907,用地面积1030.1平方米,合法面积231.0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