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江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910003

时间:2025-09-10 09:10: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10003号

  宋振江,土地使用权证号:1991字第26-07-(183)号,用地面积235.98平方米,合法面积108.78平方米,建筑面积31.08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0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