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10005号
王春丽,产权证号:157759,栋号:4-032-41-6-5-2,建筑面积50.3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