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10006号
鞠淑珍,产权证号:89633,栋号:4-031-42-6-1-2,建筑面积70.5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