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奎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911001

时间:2025-09-11 15:07: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11001号

  李福奎,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1)字第04-02-285号,用地面积188.50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1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