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富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912002

时间:2025-09-12 09:21: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12002号

  张玉富,土地使用权证号:26-13-172号,用地面积1075.0平方米,合法面积273.0平方米,建筑面积78.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2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