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16008号
任守库,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2011)第051941537号,用地面积510.00平方米,合法面积18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