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18013号
李桂贤,产权证号:44056,栋号:2-017-151-4-3-1,建筑面积91.61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