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孝良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919004

时间:2025-09-19 10:58: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19004号

  刘孝良,土地使用权证号:15-05-271,用地面积935.00平方米,合法面积330.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9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