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海清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925010

时间:2025-09-25 14:12: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25010号

  尤海清,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1)字第19-14-678号,用地面积745.17平方米,合法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75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25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