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1212004号
梁安平,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2006)字第051930587号,用地面积662.16平方米,建筑面积80.6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