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忠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1216001

时间:2025-12-16 09:09: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1216001号

  张金忠,土地使用权证号:26-05-(149)号,用地面积733.60平方米,合法面积231.00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