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义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2026】260107001

时间:2026-01-07 09:38: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107001号

  张连义,产权证号:梅房权证梅河口市字第16065号,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1月07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