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115001号
赵长春,产权证号:154382,栋号:铁北街4-039-55-1-3-1,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