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巨田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6】260205002

时间:2026-02-05 10:26: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205002号

  刘巨田,土地使用权证号:26-02-(92)号,合法面积223.65平方米,建筑面积63.9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2月05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