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301001号
张志远,产权证号:96415,栋号:2-022-102-3-5-1,建筑面积65.44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