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319002号
宋国厚,土地使用权证号:1991字第26-10-(61)号,用地面积1315.55平方米,合法面积295.75平方米,建筑面积84.5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