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327002号
邢春然,产权证号:34477,栋号:新华街1-014-49-1-2,建筑面积31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