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洪余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6】260409004

时间:2026-04-09 15:41: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409004号

  巩洪余,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1)第09-12-52号,合法面积296.00平方米,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09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