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6】260429015

时间:2026-04-29 13:52: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429015号

  刘宪义,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1)字第19-03-212号,用地面积907.44平方米,合法面积2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74.97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29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