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等有关规定,《梅河口市平安采石有限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等3个方案通过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附件:通过审查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告名单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生态修复科 彭显峰 0435-4214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