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525003号
纪春兴,土地使用权证号:03-01-(80),建筑面积71.98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