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605003号
王全明,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用2002第051930501号,用地面积2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