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福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6】260611001

时间:2026-06-11 09:15: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611001号

  张桂福,土地使用权证号:16-03-75,用地面积328.32平方米,合法面积231平方米,建筑面积66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6月11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