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616002号
吕金福,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1)第08-10-12号,合法面积189.0平方米,建筑面积60.5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