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616021号
任启善,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字(1991)第09-09-91号,合法面积252.0平方米,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