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622001号
孙启利,产权证号:吉记房权双梅权字第181459号,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