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803003号
邵天福,土地使用权证号:2013(051937033号),合法面积189平方米,建筑面积94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