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贵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6】260819004

时间:2026-08-19 09:49: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819004号

  刘连贵,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1)第19-09-19-124号,合法面积273.0平方米,建筑面积78.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19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