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826001号
甄永全,土地使用权证号:16-02-164号,用地面积593.00平方米,合法面积2730..平方米,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