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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建设高质量统计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10 09:0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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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建设高质量统计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政发〔2020〕3号)于2020年4月21日印发,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结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贯彻市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细化我市统计工作责任体制,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统计工作责任体系。

按照省委、省政府构建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全省部门统计工作体系的部署,围绕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依规分解落实各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责任,构建高质高效的统计工作责任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充分认识我市建设高质量统计工作体系的重要意义,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我市加快完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服务业示范区的总体目标任务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构建部门和单位联动的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统计体系,一是切实抓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大家底的及时补充和更新,夯实我市统计大数据的起源地;二是通过培育和挖潜增量盘活壮大全市经济家底;三是扎实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部署的部门统计工作;四是建立市政府社情民意调查组织机构和运行体制;

五是持久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市政府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把统计法治宣传纳入全市八五普法宣传体系;六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把统计业务下沉到乡镇(街)、社区的有关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和落实乡镇(街)承接统计业务和扁平化管理。

(三)进一步健全高质量统计工作体系责任落实保障机制,一是强化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和各乡镇(街)的统计工作责任;三是加强乡镇(街)和社区(村)统计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四是加大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统计绩效督导考评力度,围绕市政府制定出台的高质量统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2020 年全市统计绩效考核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责任推动,提高全市绩效考核体系中统计工作考评分数比例。

(四)梅河口市建设高质量统计工作体系实施意见责任分解落实清单共七个方面:一是抓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二是通过培育和挖潜增量盘活壮大全市经济家底;三是扎实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部署的部门统计(即政府综合统计)工作;四是建立市政府社情民意调查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五是持久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六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七是进一步健全高质量统计工作体系责任落实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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