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2025年6月12日决定,任命赵航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梅政办发〔20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政令第270号)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2〕136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5年梅...
依据梅河口市人民法院(2020)吉0581行审1号和(2020)吉0581行审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拆除梅河口市鸡冠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81660139243H,法定代表人:金海喜)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恢复林地原状,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以上两份《行政裁定书》均已依法送达并生效。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梅河口市鸡冠山林业发展有...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2025年4月22日决定: 任命: 焦立堂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裴向东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鑫为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宏伟为市水利局副局长; 白傲为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亮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跃伟为市教育局专职督学; 刘振君为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
经市政府2025年3月28日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调整梅河口市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其中:取消乡镇街道权力事项4项,收回市政府赋予山城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39项,收回市政府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16项。收回市政府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由原部门继续实施,相关部门与乡镇街道做好衔接,避免出现行政权力实施真空。 现将《梅河口市各乡镇街道权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完善地价管理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发挥政府的指导调控作...
梅政办规〔20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共享(电动)单车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2024年12月14日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施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 梅河口市共享(电动)单车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共...
梅政办规〔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2025—2027年出租汽车无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2025年1月2日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梅河口市2025—2027年出租汽车无偿许可实施办法 为促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
梅政发〔20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办发〔2024〕22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办发〔2024〕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梅河口东北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府2024年11月26日决定: 免去邱绵博的梅河口东北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吉林省新梅城精酿啤酒有限公司: 市政府2024年11月26日决定: 免去李昊璋的吉林省新梅城精酿啤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你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2024年11月26日决定: 任命: 刘成业为市财政局副局长; 舒凡为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李松岩为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赵继东为市审计局副局长; 孙玉盈为市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勇为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 李宏艳的市教...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建成区现状及发展规划,市政府决定对2020年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 东至黑大公路G202,南...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备案审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监督工作,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的通知》(吉司办发〔2024〕47号)要求,市政府对2024年9月30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梅河口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系列支持政策》已经市政府2024年8月30日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政策解读:《梅河口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系列支持政策》解读 梅河口市进一步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