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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8 13:5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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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2〕12号

 

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支持配合吉林财经大学评估组做好〈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吉改办发〔2022〕7号)要求,省委深化改革办将开展全省第三方评估工作,市政府已将第三方评估具体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细化分工,现将第三方评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评安排

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统一工作安排,由吉林财经大学组成评估组对《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20〕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组将从2022年7月中旬至9月底,全面开展此项评估工作。梅河口市作为市州层面考评对象与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长白山开发区共同被考评。评估组分别对各评估对象落实《实施意见》情况作出公平公正的客观评价,依据综合评估得分情况对各市(州)排出位次。

二、评估形式

评估采用自评与评估组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最终以评估组评价结果为结论。省第三方评估组初步定于8月10日到我市开展实地评估工作。具体实地评估日程安排根据整体工作进展需要制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并另行通知。

第三方评估组通过采取书面调阅、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电话问询等形式,全面采集《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及支撑数据资料。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以综合评价为基础,以典型事例评价为补充。

(一)召开专题座谈会。一是政府负责人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政府主管领导及牵头部门负责人。内容重点围绕政策实施、管理效能、探索创新、痛点难点、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方面。二是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参会人员为有关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内容重点围绕企业发展环境感知、企业政策效能感知、企业关键问题、政策诉求、对改革措施的整体评价等。

(二)开展线上线下问卷调查。对评估地区的企业进行问卷调查,获取更大量的企业信息。线下问卷调查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同时开展,问卷座谈会后回收。会后由各参评地区提供企业清单,评估组随机抽取50户左右的企业,进行线上问卷调查,扩充企业样本容量。企业线上问卷由企业负责人在线填写。

(三)开展深度现场调查和访谈。针对典型案例企业开展深度现场调查和访谈。每一地区选取典型民营企业作为样本,进行实地走访,与企业家及管理人员深度访谈,采集典型案例信息。

三、评估重点方向

(一)市场环境优化情况。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公平竞争法治保障、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等方面情况。

(二)政策完善提准增效情况。包括降低企业税费成本、降低用地成本、解决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降低物流用能成本、强化环境容量支撑、发挥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三)法规制度健全情况。包括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民营企业融资服务情况。包括加大货币政策实施力度、增强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推进实施民营企业信用融资计划、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化解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情况。

(五)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情况。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民营资本开展并购重组、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计划等方面的情况。

(六)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情况。包括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对口支援和帮扶等方面情况。

(七)政商关系情况。包括健全完善联系服务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八)组织保障情况。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九)改革取得的成效。

1.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包括市场规模、财政规模、产业集群等情况。具体包括: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第三产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财政支出、地方财政对民营企业发展支出的比重、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企业数、本地主导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域内国省道收费站数与通车里程比、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等。

2.民营企业资源获取能力。包括土地、能源、资金、人力等资源获取情况。具体包括:新增民营制造业用地占总供地比重、地区平均工业电价、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民营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规模、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公司贷款比例、民营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民间投资增长率、城镇私营单位期末从业人员中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重、民营企业各类省级人才数量。

3.民营企业活力。包括数量指标、效益指标、贡献度指标、信心指标等,具体包括:新登记私营企业数量、规上民营企业数量、“个转企”企业数量、民营上市公司数量、民营经济增加值、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率、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例、民营经济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本地登记商会或行业协会数量、企业家信心、企业家对政策效果评价。

4.民营企业发展质量。包括科技企业数量、研发投入、创新能力、市场影响力等,具体包括: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数、科技型小巨人企业数量、民营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民营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省级以上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数量、民营企业牵头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数量、民营企业出口额、民营企业自主品牌拥有量。

四、评估工作要求

(一)形成自查报告。各部门要对照《实施意见》,主动认领任务,系统梳理本部门落实情况,汇总形成《自查报告》(附件1),主要包括:落实情况的进展与成效、亮点与成绩、问题与差距和下步工作建议,着重找出落实过程中采取的亮点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就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建议。

(二)开展自评计分。在自评报告基础上,各牵头部门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分工,并联系相关责任单位,对照各项三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计分(附件2),并提供各项指标评估所需的佐证资料。

(三)筛选报送企业名单。参评地区要向第三方评估组提供企业清单,评估组将抽取50 户左右的企业,进行线上问卷调查,企业线上问卷由企业负责人在线填写。企业样本需要覆盖一二三产。企业类型选取上,尽量选取实体经济领域,尤其是制造业领域或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避免选取金融类、房地产类、行政垄断类等类型的企业。企业规模方面,以中小微企业为主,大型企业为辅。市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要按照上述要求,每个部门梳理报送至少25户企业名单。各部门要做好沟通联系,不要重复报送,同时与企业提前做好沟通,提高企业配合度,做好线上问卷调查工作。

(四)加强组织协调。考评工作由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附件3)。

各部门要将《自评报告》、《〈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指标体系填报表》及佐证材料、《联络员名单》经部门主要领导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7月29日(周五)下班前报送至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45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mhkmyk@163.com。

联系人∶王柏然,联系电话:0435—4253177。

 

附件:1.改革事项牵头和配合部门自查报告提纲

2.各部门落实《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评估指标体系填报表

3.《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成员单位联络人名单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附件1

 

改革事项牵头和配合部门自查报告提纲

一、本部门牵头或配合的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对照《实施意见》八大部分36条任务,对本部门落实文件任务所制定的政策细则、采取的行动、投入的资源等情况进行系统梳理。重点反映落实文件采取的措施及其完成情况。

二、成效亮点和经验做法

从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民营企业资源获取能力、民营企业活力、民营企业发展质量等多个维度反映本地区落实政策所产生的效果。《实施意见》落实和推进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重点介绍独创性的经验,以及执行效果好的政策措施。

三、存在差距和问题

落实《实施意见》上存在的差距、问题和原因。重点分析本区域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短板,分析造成问题的原因。

四、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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