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8年初,梅河口召开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委书记王爱明就强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纪委监委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紧盯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挥出重拳,坚决惩治。”
对此,梅河口市纪委监委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立足职能定位,先后出台了《梅河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责暂行办法》《梅河口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专项行动方案》等多个制度规定。同时,不断加大压力传导力度,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2018年12月,梅河口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了7个检查组,深入全市84个部门单位分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切实督促各部门单位履职担当。
“既要严厉打击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更要严肃处理这些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梅河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序在谈到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时表示。
梅河口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紧紧围绕问题突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主动出击,加大攻坚力度,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背后的“保护伞”。
截止3月,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99件,立案15件21人,其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5人,对查处涉黑涉恶失职失责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梅河口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专项斗争中的作用,聚焦工作职能,在全市各新闻媒体公布了《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举报方式》,以村(社区)为单位统一悬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举报箱409个,不断拓宽信访受理渠道。
今年3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了“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月”活动,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村居一线走访调研,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座谈会、下发调查问卷、发放宣传资料,全面收集群众诉求、摸排问题线索。
“有的村干部干扰换届选举、有的侵占集体资源、有的威胁打骂村民……”针对征集受理的问题线索,梅河口市纪委监委逐一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处置措施,并会同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迅速行动,先后对8名村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以实际行动回应了群众关切。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梅河口市纪委监委不断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双向反馈机制和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重点是对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全方位排查,逐个案件过筛子,逐个案卷挖线索。
2018年,梅河口市公安局先后打掉了于镇通、杨文宇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梅河口市纪委监委按照“查清、查实、查透”的要求,顺藤摸瓜,逐一对这些案件涉案人的社会关系,特别是与相关公职人员的交织关系进行详细摸排,先后查处了3起典型案件,并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形成了强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