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7 14:08:00 来源:市环保局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梅河口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11批 2018年12月17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1576 | 来信:有人在山城镇东玉井村福兴屯非法加工鸡毛、鸡血,生产期间废水直排农田、河流,排放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梅河口市 | 大气 水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企业名为梅河口市禾龙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梅河口市山城镇东玉井村,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动物原性蛋白粉,无鸡毛加工项目,该企业安装了2台2吨生物质锅炉,并配套湿法除尘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生产过程中刷罐和清洗生产设备、地面产生的废水排入防渗储池,每天废水产生量约3吨,定期转运至梅河口市曙光农牧有限公司处理并实时记录,不存在污水直排入农田、河流的问题。 2018年11月17日,梅河口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生物质热风炉及湿法除尘器运行正常,厂区周边无外排水迹象。新鲜血浆干燥过程中产生异味,该企业采取了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2018年10月24日至25日,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对周边恶臭气体开展监测,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排放限值。 |
不属实 | 无 | 无 |
2 | 1579 | 来信:水道镇烟桥村三组村民李某某、张某、高某等3人,自2014年至今,一直在该村稻田内私挖草炭土,导致稻田无法耕种;张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停车场,停放大型机械设备。 | 梅河口市 | 生态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17日,梅河口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梅河口市水道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联合调查,调查核实结果如下: 1、私挖草炭土问题。经查,李某某、张某、高某均曾在梅河口市水道镇烟桥村农田从事过盗采草炭土行为,梅河口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已对以上3人依法做出处理。目前,李某某、张某、高某已停止违法开采矿产品泥炭行为,但历史开采的农田现无法耕种。 2、张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停车场”问题。经查,2015年初,梅河口市水道镇烟桥村村民张某将自家的承包地填平,堆放自家柴草垛,建设苞米楼子,并存放农用机械,该承包田为为一般耕地,不是基本农田。 |
基本 属实 |
针对存在的问题,梅河口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梅河口市水道镇人民政府联合制定了整改方案。 1、责令李某某、张某、高某3人共同将3块因开采草炭土而撂荒的农田进行平整恢复治理,达到种植条件,2018年12月30日完成整改治理任务。 2、责令张某将“停车场”内的柴草垛、苞米楼子、农用机械全部清理,恢复土地原状,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3、加强宣传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私挖草炭土行为严厉打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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