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2021年第四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共计2099.41万元,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乡村振兴资金下达到梅河口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计划投入到梅河口市双龙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产业项目。现将《关于下达梅河口市2021年第四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计划的通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政务中心427室(人民大街2008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435-4899695 mhktpgj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1. 关于下达梅河口市2021年第四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计划的通知
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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