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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梅河口市2021年第四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计划的通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30 10: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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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2021年第四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共计2099.41万元,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乡村振兴资金下达到梅河口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计划投入到梅河口市双龙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产业项目。现将《关于下达梅河口市2021年第四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计划的通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政务中心427室(人民大街2008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435-4899695  mhktpgj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1. 关于下达梅河口市2021年第四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计划的通知

2. 第四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计划表

 

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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