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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87711/2021-00647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标      题: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梅河口市2021年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梅政办明电〔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梅河口市2021年生态环境

信访投诉举报宣传工作的通知

等级 平急    梅政办明电〔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双赢为目标,深入开展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案件办理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动员全市各方力量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我市2021年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宣传工作实现“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良好开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渠道,重点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加强广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去存量、减增量,全面营造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氛围,形成打击破坏污染生态环境行为的高压态势,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奠定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重点。一是明确宣传受理范围。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据《梅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以及相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开展全面宣传工作,明确、公布受理事项及范围。二是公开信访举报途径。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本单位生态环保投诉举报电话及接待地点市级生态环保投诉举报电话:04354220882,12369;来信来访地址: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515室)。三是宣传有奖举报办法。制定生态环保有奖投诉举报制度,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有奖举报的方式及流程,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保。

(二)宣传方式。一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功能作用,通过政府网站、梅河口发布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以文字、图片等方式进行宣传,加大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宣传引导力度。二是有效利用公众关注度高的场所进行宣传,在车站、商场、酒店、加油站等人口密集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立条幅、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向群众广而告之,鼓励群众投诉举报。三是转变工作方式,从上访变下访,主动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面对面宣传,主动收集生态环保方面问题信息和线索。

(三)宣传时间。2021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三、具体要求

  (一)狠抓责任落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研究,周密安排部署,确保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宣传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发动。宣传范围是否广泛,宣传效果是否到位,直接影响现存生态环保问题显现率,事关下一步工作压力程度,相关单位要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发动,力求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三)切实组织整改。相关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研究解决群众投诉举报的生态环保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从受理到销号实行闭环管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答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避免程序空转、终而不结。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