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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5    点击数:

 

梅河口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大力指导帮助下,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规范各类制度,强化工作力度,确保公开时效,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按计划组织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对新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及时组织培训,认真学习中央、省里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条例,打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2015年,我市各单位、各部门共举办相关培训班22次,接受培训人数258人。

(二)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市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充实了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人员,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流程。2015年,我市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33。同时,各单位、各部门结合人员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人,分别由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办公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办事人员达到了104人,设立办事机构43个。在加强组织建设的同时,我们不忘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各单位、各部门相继投入政府信息公开经费11万元,用于纸质文件信息生成和公共查阅点建设等方面。

2.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回应百姓关切加强市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深化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利用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梅河口市农村电子政务信息网两大有效载体,做好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重点将政府为民办实事、财政资金使用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定期通过政府局域网、政府工作通报等形式,在社会各层面进行公开,今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达1373条。二是结合我市权强县后机构改革的实际,组织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修改和完善。一方面,我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的作用,及时将机构调整后的60多个部门的职能、领导分工、管理与服务等11类内容进行了公开;另一方面,及时将那些相关职能被整合单位的政务信息内容传输到政府网站,从而有效的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不间断。三是把市长公开电话(12345)作为答复申请公开的重要载体。作为市长公开电话,我们始终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同时,我市扩权强县后,将市委、市政府的督查室合并,认真督办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和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公众询问。2015年,市长公开电话共受理群众诉求案件10159件,市长信箱共受理群众诉求241件,案件回复满意率98%。四是创新载体,扩大公开覆盖面。针对新兴网络传播媒介信息及时、传播快的特点,我市在政务微博“梅河口发布”良好运行的基础上又分别开通了“梅河口政府网”和“梅河口发布”等政务微信平台,发挥了新媒体、新平台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2015年,政务微博发布的信息涵盖时事政策、民生工程、社会关注、便民服务等各个方面内容3.5万余条,其影响力和活跃度在我省县、市官方微博中排名第一位,成为市委、市政府了解民情、沟通民意的重要渠道和交流平台。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97条。

3.不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信息公开。凡涉及重大民生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棚户区改造项目、廉租住房项目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立了统一标准的公示牌,在竣工的住房保障项目小区设立了永久性公示牌,让住房保障工作公开透明。有效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继续加强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部门的决算、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政府预决算报告、财政收支与预算表格、财政收支决算表格、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由财政部门在人大会议上向人大代表公布,并经人大代表审议通过后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公开内容上,各项内容编列到类级科目,并逐一加以文字说明,确保财政收支情况明晰。

二是扩大人事权公开范围。涉及干部任免、各单位领导干部分工以及其他有关人事权方面的事项,实行了公开、公示公开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招聘信息以公告形式,分别在梅河口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梅河口市电视台公告中公示7天,全年共通过梅河口人力资源网发布437条岗位信息。

三是扩大热点、难点问题公开范围。结合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全市先后进行了3次行政审批专项自查,清理清查了我市原有的行政审批项目,截止目前,初步拟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7项,保留245项。同时利用新政务大厅建成使用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扩展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强化政务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将行政审批和税收服务、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大厅集中办公;重新调整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增添了必要的服务设施,建立了公开透明的审批运行工作机制,通过升级改造行政审批办公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有效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部门不断简化办事程序,简化的事项占全部事项的50%以上,进驻业务实际办结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缩短了7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万余条。其中,除政务微博公开3.5万余条和政务微信公开597条外,以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959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68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7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2万余条。

2.公共查阅点公开。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市共调整设置公共信息查阅点484个,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点167;在市政务大厅设有公开信息查阅点,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纸质信息,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1019条,接待公众查阅人约3万余人次,借阅文件数累计为738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市政府机关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745件,其中当面申请数累计9737件,信函申请数累计8件;申请办结数为9745件,同意公开答复数974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我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2015年我市未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六、2016年重点工作

2016年,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市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国务院和吉林省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重要性及内涵的认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继续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开权利人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百姓相结合。
  (二)健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切实加强对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尽量满足形势发展的新需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组织领导、主动和重点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和保障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梳理,科学分类,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三)加强宣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布、更新各公开义务人的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切实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加强各公开义务人之间的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强化监督。加快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定期组织考核、评议。严肃查处、及时纠正公开内容、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违规收费,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等错误行为。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发展环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发挥综合效应,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并取得更大成效。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2016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