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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03    点击数:

梅河口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1月30日

  2013年以来,我市坚持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抓手,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扎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回顾

  (一)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一年来,我市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市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有了更深的了解,进一步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严格遵照《条例》要求,明确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对照《条例》规定,认真研究梳理应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职权、项目名称、办理时限、审批程序、责任部门等内容,提交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市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向社会、有关单位、个人及有关服务机构公开,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组织基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市长任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同时,在市政府办公室设政务公开科,股级建制,编制2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以上相关内容已经在梅河口政务公开网站机构设置栏目上公开。

  2、依托信息平台,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加强市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深化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利用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梅河口市农村电子政务信息网两大有效载体,做好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并设置依申请公开栏,及时答复百姓申请公开的内容。重点将政府为民办实事、财政资金使用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定期通过政府局域网、政府工作通报等形式,在社会各层面进行公开,今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达200多条。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都已编制完毕,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的作用,将69个部门的职能、领导分工、管理与服务等11类内容进行了公开,并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把市长公开电话(12345)作为答复申请公开的重要载体,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四是开通政务微博,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安全可靠,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3、深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目前,每年度的政府预决算报告、财政收支与预算表格、财政收支决算表格、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由财政部门在人大会议上向人大代表公布,并经人大代表审议通过。公开的各项内容编列到类级科目,并逐一加以文字说明,确保财政收支情况明晰。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梅河口市作为省“三公经费”公开试点,按照上级要求,全市57家单位已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按照吉林省环保厅要求,在梅河口市政府网站和市环保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审批备案表》每月进行一次政务信息公开,并在梅河口市政府网站公开了上半年《梅河口市2013年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办理情况表》。同时,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三是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结合我市实际,根据采购办公室下发的《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公开采购信息,还通过中国招标网予以公布,截止目前公布了26项。四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及时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依据《生产安全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15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规定,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结案批复、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五是做好征地、房屋拆迁信息公开。截至目前梅河口市已经完成七个批次(15宗地)的征地工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国土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39条。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704条;部门公开信息累计数为2042条,所占比例为61%,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269条;乡镇(街)公开信息累计数为1297条,所占比例为39%,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435条。

  (二)公开的内容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全部公开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累计数1229条,占37%,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175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累计数为429条,占13%,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151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累计数为800条,占24%,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98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累计数为68条,占2%,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21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累计数为107条,占3%,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44条;其他类信息累计数为706条,占21%,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215条。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我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政务大厅累计发布信息8932条,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3803条,占43%,信息公开专栏的点击次数累计为964560次,2013年发生数为359418次。

  2.公共查阅点公开。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市共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356个,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点108个,查阅点共汇集信息8932条,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3803条,其中电子信息累计8114条,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3390条;在市政务大厅设有公开信息查阅点,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纸质信息,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818条,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267条,接待公众查阅人约21178人次,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4130人次;借阅文件数累计为408件,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196件。

  (四)公开的及时性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市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325条,占99%,其中2013年发生数为698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累计为14条,2013年发生数为6条。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8928条,占99%,其中2013发生数为3803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累计为4条,其中2013发生数为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3年全市政府机关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2013年发生数为3件,其中当面申请数累计3件,2013年1件;信函申请数累计4件,2013年发生数为2件;对申请的答复数为7件,2013年发生数为3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3件,2013年发生数为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累计2件;2013年否决公开答复数1件,否决原因为申请公开信息非本机关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2013年我市未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或2014年的主要工作)

  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目标要求,继续围绕行政理念、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工作作风“四个转变”,立足实际,明确任务,注重实效,真抓实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全面推动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公开目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梅河口市公用(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和公用(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梳理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创新公开载体,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决策公开。进一步落实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咨询、公开听证等制度,扩大群众知情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决策的民主化进程。

  三是推动依法行政。及时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同时协助市人大、政协做好监督工作,随时公开各承办部门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切实保障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型政府建设。

  四是重点关注民生。及时公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和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同时突出抓好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等12个重点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在办事内容、依据、纪律等方面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公开,并做出服务承诺。

  五是实施电子政务。建立健全网上公开工作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创新政务公开载体,把政务信息化建设同推行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利用政府网络平台,逐步实施电子政务,实现网上公文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