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做好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服务。现将我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了梅河口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200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会议的要求,我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下发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成立了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了由政务公开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督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也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领导机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使我市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市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制定出台了《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梅河口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 (试行)》、《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 (试行)》、《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 (试行)》、《梅河口市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 (试行)》、《梅河口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等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落到实处。
(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培训。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和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条例》及省、市有关贯彻意见精神进行了学习培训。通过学习,使大家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从而使从事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
(四)认真疏理文件,建立信息公开管理平台。为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我们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的要求,认真梳理各类公开事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的编制工作。对全市61个主体单位的信息按照由近及远、逐年归类的原则进行疏理,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已大部分编制完成。同时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发布和日常管理,自主开发了梅河口市政府信息管理后台系统,通过该系统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共企事业单位能够对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发布、管理。
(五)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实效。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政府信息,了解政府的工作动态,我们把形成的政府信息在市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公开,方便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公开的数量。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2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1652条,所占比例为100%;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公开政府信息567条,所占比例为34.32%。二是公开的内容。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369条,所占比例为22.34%,规划计划类信息27条,所占比例为1.63%,业务管理类信息698条,所占比例为42.25%,其他信息类558条,所占比例为33.7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市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市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任何方面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政府信息工作还刚刚起步,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和上级的规定及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一)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的公开,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重大决定等文件公开工作,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并积极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简化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三)加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点建设。我们在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络查询和政务大厅二楼查阅窗口查阅政府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同时加强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共企事业单位自身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
(四)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