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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编制梅河口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人民政府联系 (电话:0435-4213368;传真:0435-4223340;邮编:135000;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较好地实现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

2020年,我们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条例》第十九条至二十一条的规定,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对全市各乡镇街、各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做到法定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促进依法行政。2020年,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25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7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7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723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96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11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818条。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7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74件,商业企业申请2件。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按照《条例》要求,依法受理,并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信息提供及获取方式,分别以邮寄、上门送达、面呈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做到程序到位、公开和回复合法。处理答复中,予以公开54件,由于非本机关制作信息而无法提供22件。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对各乡镇街、各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从制作、获取、处理、保存各个环节进行全链条的规范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降低政府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二是动态管理政府信息。不定时的清理失效的文件,同时对历史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准确筛选,对有效的、实用的,应公开但未公开的,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补录公开对应信息。

(四)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原有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统一规范标准,不断充实专栏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平台建设,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使其成为社会公众获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便捷、更及时的权威渠道,全力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逐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督导检查。通过查看专栏、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组织领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更新情况,指导各乡镇街、各部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务工作能力。

二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全市各乡镇街、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通过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通过评估,有效提升了全市各相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2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

+43

856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8

-141

2589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3

+1221

376

行政强制

95

-9

1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

+1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76

113504.76万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56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4 

2 

0

0

0

0

 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2

2 

0

0

0

0

5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4

2

0

0

0

 0

7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但是依据《条例》要求,对标先进县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单位存在公开内容质量不高、随意性过大等问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太频繁,在工作链接上存在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公开范围和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一是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坚持标准引领,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和事涉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一步将宣传和培训常态化,加强各部门内部业务培训和全集体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继续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培训和第三方考核评估工作,努力提高各单位机关政务公开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升政府开放度、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