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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 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内容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389号,邮编:135000,电话:0435-42259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负责同志的不断指导下,依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地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发布的公开内容,不断地强化政务公开的监督意义。

本年度政务公开内容29个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因机构改制,涉及该项内容为0个

2.依申请公开事项1个

主要涉及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梅河口市2020年-2022年10月份各月份商品房住宅成交量,中心根据该人提供的材料,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和依申请公开回执形式,20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

     此项工作由中心党办、信息科、行政办专人负责接收、呈报、储存。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该项工作由信息科专人操作处理,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行政办提供经领导审核通过的内容逐项落实。

5. 监督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中心组织体系建设

     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房产服务中心2022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由中心副主任分管该项工作,行政办、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所属基层单位负责提交经审核准予公开的文件,中心行政办设立专职联络员一名。

  (二)完善和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建设

1.加强其组织建设,强化落实其具体分工实行责任层层压实,公开程序为所

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拟提交的预公开文件内容进行核实,中心行政办进行梳理,报请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后,再由信息中心最后在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并严格遵守政务公开条例。

2. 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力求实效

     (三)年度工作考核,按照文件抓落实,逐项梳理,进行积极准备迎检工作;在等待接收上级问题清单过程中,存在工作人员欠沟通,导致清单未及时接收,加班按照清单内容进行协调解决,

 (四)其他公开项目34个

 主要涉及中心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方案、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心职能介绍、“落责任、查隐患、除风险、促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北部新城监控维修改造工程的批复、关于北部新城露台防水维修工程的批复、房产中心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方案、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刚要》实施、2020年部门决算、2020年单位决算、2021年单位决算、2022年部门决算、2022年单位决算等34个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一级指标基础信息公开涉及问题:二级指标履职依据未公开政策法规内容,经涉及单位提供相关依据进行整改公开;行政处罚、强制内容,未涉及;政府采购内容未提供精准连接,已整改并提供链接;行政事业性收费内容,未涉及。

一级指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问题:

二级指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建设内容,未发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已整改发布。

一级指标平台建设涉及问题:

二级指标发文规范性,存在字头红头部分应该去掉未去掉,已整改。

(二)文件接收时间有差距,导致落实文件工作紧迫

(三)中心二、三、四月涉及内容少,故未能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落实

 改进情况:

1. 立即查找文件接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沟通及协

调,对履职进行再明确、再细化

2.力争2023年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抓好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