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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梅河口市高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高新区联系,地址:梅河口市爱民东大街1177号;电话:0435-4810060;邮编:135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法定政府公开信息,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靠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对要求公开的相关信息全部进行了公开。结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着力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2023年高新区共发布86条,其中网上公开11条,微信平台公布75条,执发、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完整,没有虚假、不完整、超时公布的信息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严格依据《条例》规定,根据流程将申请人的相关的信息进行确认,并着重处理申请的公开信息是否符合《条例》,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年度办理1件。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强化服务意识,确保20个工作日内按期答复,杜绝模棱两可的回答,杜绝推诿扯皮的回应。

  (三)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严格按照要求,确立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指南中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依申请公开渠道、电子邮箱以及监督投诉渠道等重新进行了确认,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下一步,高新区将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

  (一)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学习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                                             

  (二)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加强保密和信息发布方面的专题训练,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