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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梅河口市公务员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梅政办函〔2022〕2号)要求,起草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公务员局联系(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号545室,电话:0435-4303139)。

  结合公务员局工作实际编制,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坚持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因我市公务员招录工作由通化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今年以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2021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条例》新要求,结合公务员局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内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规范,更好地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畅通的信息公开服务。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等工作机制,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及时公开。

  (四)明确领导责任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明确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人,指定公务员管理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配备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以及信息收集、梳理、审核、网上录入、上传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最新的政策解读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更新力度,努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有关文件中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梅河口市公务员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