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光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梅河口市政府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光明街道认真总结了2017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将我街道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负责光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的全面工作,宣传委员郑洁负责光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具体工作。
2、工作机制。街道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在搞好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的同时,接受市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分管责任人的业务指导。
3、人员配置。从事光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全部兼职。配置电脑1台。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 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按照《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和《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说明资料》要求, 制定了《光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学习培训情况。召开政府信息专题会议2次,街道举办学习培训会2次,街道办事处副职以上领导、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站办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参会人数22人次。
3、软件开发使用情况。无。
4、清理政府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已清理和录入。
5、 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街道办事处网页上提供《光明街道街道办事处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流程图》及《光明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及免费索取。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在光明街道政府网页上公布《光明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光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由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光明街道2017年度累计公开信息数为28条。
(二)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6条。
2、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35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街没有任何形式要求回应解读公众热点或重大舆情。
四、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街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光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没有收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我街道办事处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街道办事处将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建立“亲民”、“务实”政府,提高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化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采用规范发文稿,党工委领导班子坚持以“透明公开,实事求是”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负责政府信息主要领导审批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同时,我街道办事处还准备在安排信息员细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通过学习使信息员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公开程序和要求,为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及时的公开奠定基础。
(二)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前提。为进一步做好我街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计划于2月末完成《指南》和《目录》初稿修订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按规定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公开时限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救济制度等13个制度。
(三)加大组织专题学习
加大培训和组织专题学习,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保障。让每位党政机关干部了解和熟知《条例》、理解《条例》,让全社会知晓《条例》的具体意义,才能使《条例》有实可依。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街同志认识到建设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二是加强《条例》工作制度,制定以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三是明确推行《条例》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四是不断规范推行《条例》工作的流程,使得街道办事处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进行。
(四)制订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街道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将街道办事处信息的内容在网站上公开,做到及时准确。二是街道分管信息公开的负责人应及时完整地获取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信息。三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强化办事处网站的支撑保障体系。四是落实街道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光明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