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公开范围
包括参加理论学习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镇政府全体会议、党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凡研究决定的事项不涉密,均应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需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
二、会议公开形式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魅力红梅”微信公众号,以工作动态或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开。
三、会议公开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交流重要工作情况,研究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意见;
(三)研究镇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会议公开实施
会议公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等除涉密外均应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