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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镇人民政府会议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政务公开工作,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公开范围 

  包括参加理论学习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政府全体会议、党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凡研究决定的事项不涉密,均应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需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 

  二、会议公开形式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魅力红梅”微信公众号,以工作动态或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开。 

  三、会议公开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交流重要工作情况,研究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意见; 

  (三)研究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会议公开实施 

  会议公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等除涉密外均应主动公开。